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两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江西-赣州-寻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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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B35000-2026-****690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6-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委员会关于两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两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51号),同意建设两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两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改造项目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业主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少年宫一楼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少年宫一楼场地打造两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总建设面积460平方米。一是打造300平方米“寻源﹒守艺”****体验馆,划分非遗表演类、非遗技艺类两大体验区域,配套建设汉剧、十二景灯、客家牛狮等非遗表演体验场地,以及竹编、剪纸、拓印等传统手工艺体验空间,完善展陈、体验、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打造160平方米“**﹒小调”群众艺术空间,打造集阅读、视听、展演、公益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空间,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常态化开展公益音乐沙龙、群众展演等文化活动,搭建群众常态化文化交流平台。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个月。

五、该项目总投资56.56万元,其中工程费 53.94 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等相关规定,将****行政审批局进行核准。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