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鲲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鲲鹏碳酸酯延伸连体电子级碳酸二甲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江西-抚州-东乡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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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11-02

文件有效性:

******鲲鹏碳酸酯延伸连体电子级碳酸二甲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6- 11- 02 15: 48 ******鲲鹏碳酸酯延伸连体电子级碳酸二甲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鲲鹏碳酸酯延伸连体电子级碳酸二甲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com/s/1-dc8UQH3_m17NpuoAblyGA 提取码:6666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规划范围周边5km范围内的常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胡总联系电话:178****8636;

电子邮箱:****@qq.com;通讯地址:江****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路36号;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