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 预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下称“****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于2026年8月27日作出(2026)赣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6)赣04破2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高效有序推进破产程序,****公司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同时为提高破产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公司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管****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本招募公告的目的在于充分吸引可能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希望有尽可能多的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成立,企业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402MA38L0MY2K,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仇文辉,注册地址为**省**市**区威家镇株桥路66号。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公司资产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公司名下有位于**市威家镇,****植物园****分园、南至老九星公路,西至威家村、北至威家北路的土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赣 (2023) **市不动产权第****428号,登记土地面积50884.16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20年8月22日起至2060年8月21日止。 (二)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共计12项,包括2栋厂房、3栋宿舍楼、机房、仓库、水泵房、门卫房等。具体如下:
(三)构筑物15项,包括铁皮棚、围墙、篮球场等; (四)沟槽和管道,给水管道2141.4米、排气井4座; (五)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家具等共计6385项,包括车间净化系统、叉车、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 (六)原材料库存37项,包括纸箱、瓶盖、标签等; (七)剩余库存水11849箱,均已过期; (八)周转物资存货394项,包括水管、工作服、轴承等; (九)园林绿化12项,包括桂花树、**; (十)知识产权。经查询,****公司目前名下有商标7个,有外观设计专利4个; (十一)采矿权。****公司名下有采矿权1项,取得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有效期限为30年。 (十二)对外投资。****公司对外投资成立九****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公司****公司合并破产事宜正在调查阶段,****公司合并破产,选定的意****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参与投资。 三、****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发布公告日,经管理人审核认定的债权金额为****89299.80元,已申报暂缓认定债权金额为****1608.63元,调查认定职工债权金额为136126.69元。 四、投资人招募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公司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若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参考资料,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3.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4.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5.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低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较大金额负债且到期未清偿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若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三)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及资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18:00止,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主体,均可报名。报名材料可直接或邮寄送达管理人。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期限届满后的报名材料或**报名期限。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参与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投资意向、初步框架方案)(详见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负债、荣誉及资质、参与投资的优势和特点等信息); (3)主体资格材料: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二)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还需提交联合投资协议; (4)内部决议文件:股东会/董事**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5)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见附件三); (6)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需与报名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匹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最新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7)保密承诺函(见附件四) ; (8)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信息(见附件五); (9)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银行账户信息的确认书(见附件六); (10)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提交**协议书,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前述相关资料,联合投资人应就本次报名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并出具《联合体承诺函》(见附件七); (11)其他补充佐证资料。 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及摁手印。报名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意向投资人补充证明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5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在收到审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日****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管理人 账号:792********0016 开户行:****营业部 3.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函》。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后决定不参与重整投资的,可向管理人寄送书面材料,管理人在收到终止投资文书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 4.重整投资方案 完成尽职调查、决定参与正式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12月15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报价及支付方式,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资金来源及履约保障措施等。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应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前期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5.投资人的选定标准和程序 (1)意向投资人按照公告期限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有权参与遴选。 (2)如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选定的重整投资人。 (3)如多家意向投资人均按照公告内容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保证金的,则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参照《****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八十一条之规定,选定重整投资人的规则为: ①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如两家及以上的投资人均满足前述条件,但其中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获得同意的表决人数、债权额比例均超过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②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均不符合前述第①项规定的标准,但其中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获得同意的表决人数、债权额比例均超过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③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均不符合前述第①、②项规定的标准,但仅有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表决的,获得较多债权人支持的即为重整投资人;超过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表决的,由债权人会议对最多债权人和最多债权额同意的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本条规则再次表决。 6.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选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根据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与其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未在指定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中选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评选工作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时起草本案《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及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后,****法院申请转为重整程序。 注:****公司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投资人中选后,仍存在以其为重整投资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不能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受理法院不将本案转为重整程序等风险,请各位投资人知晓。 7.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区长虹西大道420号绿地ICC大都会五层。联系人:蔡律师,胡律师 联系电话:189****0775,177****6822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机构参与,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管理人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御泉-招募公告附件.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