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友根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上饶-鄱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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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行政许可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标 题: ****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11-03至2026-11-09,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3-****851
通讯地址:**县**镇商业大道人保大楼15楼
邮编:3331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省/**市/**县/******基地
****
江****公司
****位于**省****工业园****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0′50.245″,北纬29°21′59.337″。项目占地面积13050平方米。 项目属于**项目,项目以外购玻璃、中空铝条等为原材料通过切割、磨边、钻孔、清洗、钢化、冷却等生产工序生产钢化玻璃;钢化玻璃通过清洗烘干、加入铝条合片、涂胶、压合、打硅酮胶、固化等生产工序生产中空玻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实施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生产过程中湿法作业废水和玻璃清洗废水经各自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入莳山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和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废气主要为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废气、封胶废气、切割、磨边废气。涂胶、封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涉VOCs物料标准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疑似错误,中文语境下推荐使用全角括号》(DB36/2186—2025)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见下表。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要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废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强化生产管理,应采取隔振、减震、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使用先进工艺、良好管道、设备和污水储存设施,尽可能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从原料产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生产、污染处理措施等各个环节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污染物泄漏、渗漏,做好分区防渗,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以及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八)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废水排放管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 (九)公众参与要求。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