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进行询价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市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报价。
一、项目名称
**市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地下水管理条例》以及《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要求,聚焦人类活动主要影响范围,通过开展区域、污染源、专题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查明**市域地下水污染状况,掌握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风险,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地下水污染问题解决思路和管理路径,为严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解决长期积累的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提供基础支撑。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2.统筹考虑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居民点、地下水型水源地、耕地质量等因素,做好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建立调查工作机制,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技术培训,开展多源数据收集分析,确定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编制调查实施方案,有效兼顾衔接地质环境调查、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地下水源地污染防治和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等工作,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提供基础支撑,地下水总体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3.提交的工作成果:按要求提交成果集成资料及意见。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的、具备专业素养的高级技术人员(高工及以上)组成的团队,确保地下水调查质量符合行业规定和技术规范;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报价方式及报价时间
本询价函有效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此期间内将报价资料送至**省**市**区体育路66****中心北附楼B栋541室,联系电话:0792-****149。报价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报价函》(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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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