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塑胶原料5000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塑胶原料5000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社区木勺塭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塑胶原料5000吨项目位于**市****社区木勺塭,占地面积1500m2,属**项目。项目设置1条PP颗粒生产线、1条PE生产线,以废PP塑料、废PE塑料(《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2024年4号文)中的SW17可再生类废物及SW62可回收物,废物代码为:SW17:900-003-S17和SW62:900-002-S62)、活性炭为原料,通过熔融挤出、拉丝、冷却、切粒、打包等工艺年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t(其中PP颗粒2500吨和PE颗粒2500吨),产品质量执行《塑料 再生塑料(第2部分:聚乙烯(PE)材料)》(GB/T40006.2-2021)、《塑料 再生塑料(第3部分:聚丙烯(PP)材料)》(GB/T40006.3-2021)标准。 项目属**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熔融挤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破碎工序及熔融挤出工序的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设备及管道的密闭性、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规范岗位操作管理、及时维护检修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的逸散。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熔融挤出机、破碎机、拉丝机、切粒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公辅设施噪声,噪声源强在70-100dB(A)之间。 通过车间实体墙隔声、****设备处安装隔声罩、减振等综合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熔融残渣、废过滤网(含滤渣)、循环冷却水池沉渣、回用次品、生活垃圾。除尘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熔融残渣、废过滤网(含滤渣)委托给有相关处理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水池沉渣、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机油、废润滑油(HW08,900-249-08)、废油桶(HW49,900-041-49)、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HW49,900-041-49)。采用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设有1座一般固废仓库(10m2)位于车产车间东南测、1座危险废物仓库位于生产车间东南测(占地面积10m2);其中项目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楼区、一般固废暂存库、仓库、生产区等;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等。各防渗区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6、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生产车间东南方向280m****中学,项目生产车间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其它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