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本项目废水分质处理,排土场淋溶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SS、NH3-N、氟化物、总磷、总氮、铅、六价铬、铬、镍、砷、铜、锌、锰、铍等,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排土场降尘,其余通过**管道泵至采场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NH3-N、SS、TP、TN、动植物油等,依托**现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NH3-N、SS、TP、动植物油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排入**废水总排口,尾水排入北家山小溪再汇入新坊河。 本扩建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中主要污染物CODcr、TP环境排入量分别为0.228t/a、0.001t/a。全厂主要污染物CODcr、TP环境排入量分别为21.93t/a、0.139t/a。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排土场扬尘、卸料扬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车辆设备燃油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企业应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辅以洒水抑尘,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大风天气禁止卸料作业,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废气中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和环境监测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应按规定落实有关监测要求。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政府落实好规划控制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现有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对现有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