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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广信区郑坊镇台湖村茶叶、****基地租赁(6年) | |||||||
| 标的名称: | **市广信区郑坊镇台湖村茶叶、****基地租赁(6年),挂牌价214,37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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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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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11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11月17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1、标的名称:**市广信区郑坊镇台湖村茶叶、****基地租赁(6年)。 2、标的概况:此次招租共有1处标的,出租面积320平方米,起拍价34000元/年(租金每两年递增5%,6年租金合计214370元),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情况:标的为位于**市广信区郑坊镇台湖村坞里的茶叶、****基地,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工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范围与四至界限以现场踏勘指界、勘测成果或租赁合同附图为准。标的新旧、结构、质量、面积、设备状况等均以现场踏勘及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物需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标的交付时不论实测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交易成交及成交总价。 2、标的用途与经营限制: (一)标的用途为茶叶、红薯等农产品初加工、仓储及与之配套的生产经营,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用途,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承租方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的,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等相应行政许可,相关证照能否取得、办理周期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判断并承担,招租方不予保证。 (三)承租方必须遵守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要求,不得擅自在标的范围内**、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确需装修改造或增设设施的,须事先取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保、消防等审批手续,装修改造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四)承租方应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使用加工设备与电气线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含茶渣、薯渣等)应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处理,不得直排、倾倒或污染周边农田、水体。 (五)标的若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规划征收(拆迁)范围的,以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准,相应处理方式由交易机构在公告中如实披露并在成交合同中另行约定。 3、租赁期限、租金及费用承担: (一)租赁期限为6年,具体起租日、到期日以成交合同约定为准;无免租期。 (二)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租期内租金每两年递增5%,即第3年、第5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各递增5%,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未足额缴纳者,视为悔拍,招租方有权无条件全额没收竞买保证金,且二次交易产生的差价由原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网络等使用费用,以及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损毁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交易税费:****政府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的相应条款收取。 4、标的交付与腾退:出租方于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后10日内按现状交付标的,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并对厂房、附属设施及四至界限进行现场确认。标的内原有使用人、物品未腾退部分,由出租方负责腾退,具体腾退期限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原承租方未竞得标的的,应按公告要求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结清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并将其可移动设备设施搬离、清空。 5、****装饰处置:交付时已有的厂房、附属设施的数量、成新及归属以交接确认书为准。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应保持厂房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完好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交还出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损毁;承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实施的装修装饰及不可移动设施,租期届满时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损坏;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搬离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 6、优先权行使:依法享有优先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报****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窗口)递交竞拍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电子竞价,应在电子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7、经营风险提示:农产品加工经营受原料供应、季节性、市场行情、订单及用工等因素影响较大,承租方应充分评估加工产能、设备状况、用电容量及经营成本,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招租方按现状出租,不对厂房结构安全、供电容量、设备性能及后续经营收益作出任何保证。 8、责任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行政及安全生产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招租方的事由,招租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通知要求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9、踏勘与现状确认: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实地查看标的,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用途限制、权属披露情况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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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价款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竞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项目详情咨询:**市广信区郑坊镇台湖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电话:徐有火 181****4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