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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5号)《****市委****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赣市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市县城市需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定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工作,已完成**县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审批,现将该体检评估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
公示单位:****
地址:**县琴江镇**大道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