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院落修缮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信誉好、业绩优良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院落修缮项目
2.项目预算:14万元
3.项目地址:**省**茨坪镇红军北路38号****
4.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参选人的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4.项目响应报价单(加盖参选人公章)。参选人根据附件要求形成报价单。
5.响应文件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参选人公章。
6.响应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上午10:30)前现场或以邮寄方式提交至****。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寄出后,应及时与招标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核实文件接收情况。投标人未主动联系确认,造成投标文件未收到、逾期未核验等情形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以总价14万为标的金额,在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中标。
1.公告网上公示时间:2026年11月4日-11月10日,意向参选人请在公示期自行前往项目地址实地查看现场。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上午10:30
3.报名地点(邮寄地址):**省**茨坪镇红军北路38号****。
4.联系人(收件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131****3703
本次评审确定中选人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遴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