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ZGD2026010058C1)的公开招标结果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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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建****检测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0000.00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公司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武当山路1号医疗器械产业园3#厂房2层204室;联系人:陈伟龙;联系人方式:138****5272;成交总金额(元人民币):****9050.00元。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2.代理服务基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贷物类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80.81分。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770号

联系方式:181****9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赣东大道2088****广场)2幢9-3室、9-4室

联系方式:0794-****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晨、潘欣、黄亚军

电话:0794-****255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71745.25元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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