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8600吨岩板装饰材料技改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省**市龙****开发区富康工业****材料厂房6
3、建设性质:技改。
4、现有项目:建设单位目前实际产品产能为1200吨岩板黄(锆钒黄600吨,锆镨黄600吨)、1400吨岩板蓝(锆钒蓝800吨,钴蓝600吨)、5800吨岩板数码喷墨墨水和无机金属氧化物颜料200吨(镍钴黑60吨,棕红30吨,铜铬黑30吨,钴铬蓝30吨,钛铬棕50吨)。
5:技改内容:拟购置球磨机、搅拌桶及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对1200吨岩板黄(锆钒黄600吨,锆镨黄600吨)与1400吨岩板蓝(锆钒蓝800吨,钴蓝600吨)产能进行技改,通过调整生产工艺及调整各产品产能,技改后形成年产1700吨岩板蓝(锆钒蓝1100吨,钴蓝600吨),900吨岩板黄(锆钒黄300吨,锆镨黄600吨)的生产能力。现有项目5800吨岩板数码喷墨墨水和无机金属氧化物颜料200吨(镍钴黑60吨,棕红30吨,铜铬黑30吨,钴铬蓝30吨,钛铬棕50吨)等产能产线维持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钟伙峰
联系电话:188****996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0****06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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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