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及副产盐深度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审批
江西-吉安-新干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决策部署落实
责任部门: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11-05 14:41:26
标 题: ****工业废盐及副产盐深度**化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工业废盐及副产盐深度**化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16)中的相关规定,****工业废盐及副产盐深度**化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附件:****工业废盐及副产盐深度**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现场登记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中心点,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鼓励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积极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聂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8****1817

建设单位地址:**省**市**县盐化工业城

邮箱:****@cacch.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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