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5 19:23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县艾科普新材料年产1.5万吨特种硅烷偶联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邮编:332000
| 项目名称 | **县艾科普新材料年产1.5万吨特种硅烷偶联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东经115°46′2.604″,北纬29°7′9.796″)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景****公司 |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有厂区占地面积约35.14亩(23429.41m2),本项目于现有厂区东侧新增用地19.05亩(12700.25m2)。产品方案为年产15000吨特种硅烷偶联剂(外售)。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个部分。其中主体工程主要是**105甲类生产车间,依托现有粗盐精制生产线、****处理场地。贮运工程主要是**205甲类罐区罐组二、206乙类仓库、207丙类仓库,依托现有203甲类仓库。公辅工程主要是**406科研楼、314配电间、408环保监测间、316循环水池、317循环水池,依托现有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环保工程主要是**一套废气处理措施、初期雨水池(480m3),依托现有的一套废气处理措施、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蒸发除盐(仅尾气处理废水)+沉淀除硫(含硫废水)+芬顿氧化+厌氧+生化+SBR,处理能力为100t/d)、危废暂存库(130m2)、事故应急池(1480m3)。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1.2%。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工作制度为330天/年,三班三运转,每班八小时,年运行时间约7920h。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地表水影响预测 项目****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项目废水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P甲苯=18.17%<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TSP、TVOC、甲醇、HCl、H2S、NH3、甲苯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5车间外100m、危废间外50m。根据《报告书》,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3、噪声影响预测 从噪声预测叠加结果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105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冷凝+水洗+碱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粗盐精制废气处理依托现有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冷凝+水洗+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危险废物仓库废气:三级碱吸收+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处理后,有组织HCl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10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满足0.18kg/h;有组织HBr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5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满足0.144kg/h;有组织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30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满足1kg/h,有组织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5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满足0.1kg/h,有组织臭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1000(无量纲),有组织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200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满足1.6kg/h;有组织TVOC、甲醇、甲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车间无组织废气、危废仓库无组织废气等。针对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做好原料桶和管道的密封,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缓无组织废气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0.5mg/m3;无组织HCl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0.15mg/m3;无组织甲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1.0mg/m3;无组织氨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1.0mg/m3;无组织硫化氢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TVOC、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表2的标准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厂内设有一座处理能力为100t/d****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蒸发除盐(仅尾气处理废水)+沉淀除硫(含硫废水)+芬顿氧化+厌氧+生化+SBR”,其中尾气吸收废水经过“蒸发除盐”处理后,同地面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起进入除硫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50t/d),采用“沉淀除硫”工艺处理,除硫预处理后的废水同工艺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调节池,再经“芬顿氧化+厌氧+生化+SBR”处理后,废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即进水水质标准限值)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放至杨柳津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产线产生的釜残、滤渣、粗盐精制产生废盐,废包装袋、桶,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冷凝过程产生的废冷凝液,含硫废水除硫预处理沉淀渣泥,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滤材,设备检修、养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除生活垃圾外,其他固废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30m2)。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6、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通用规范》(GB55037-2022),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车间设置围堰防泄漏措施,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1座座初期雨水池(容积为480m3),依托现有1座事故应急池(1480m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