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 | |||||||
| 招标工程项目 |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县 | |||||||
| 项目审批、****机关 | ****委员会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2512-360222-04-01-593921 | |||||||
| 建设总规模 | 112557.70亩 | 层次 | / | 结构 | / | |||
| 项目总投资 | 101194.6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87735.73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作业设计、勘察及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书)【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 (3)施工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 二标段 |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单位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本项目投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明确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林业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 时间为准。 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③信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④本项目中标单位在标****发改委、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和[2025]589号)文件要求,对中标单位进行标后履约提醒谈话机制。 5.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为****交易中心。 6.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原则: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即为中标人 7. 本工程中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参考执行****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 号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异议(投诉)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监督机构:****林业局,联系电话:138****5519。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2月9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11月9日 | |||||||
| 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联系人 | 徐兆良 | 联系电话 | 187****9939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2026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2026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2026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