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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通津河枧头河段治理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新创****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我公司已组织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向社会各界公开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2月3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