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6〕11 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6〕35号)、《****关于印发2026年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修农发〔2026〕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遴选5****基地,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县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社。
二、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拥护国家政策、遵纪守法,稳定经营3年以上,且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申报为****基地的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2.具备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和适当的规模,****基地合同不少于5年,基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其中粮食、油料作物面积不小于500亩,茶叶面积不小于500亩,畜禽产业生猪存栏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禽存栏3000羽以上、蛋禽存栏1000羽以上。
3.申报主体有一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承接农民技术培训及现场展示、观摩交流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应用,且建立有规范的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4.具备科技示范展示能力,能够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动农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在生产中实际应用,并形成可复制的技术模式。
5.具备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辐射带动至少10户示范户,通过技术指导、订单**等方式,帮助农户提升生产效益。
三、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实施方案并发布报名公告,有意向开展科技示范建设的相关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所在乡(镇)提出项目实施书面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应当提供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批复成立的文件)、负责人身份证****基地建设申请表。
2.初步审核。各乡(镇)对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农业农村局。
3.确定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服务主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农业农村局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建设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质量及期限。
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于2026年11月21日17:30前****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和市场涉外股,联系方式:0792-****228。
附件: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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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