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赣09破申5号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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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公 开 人:****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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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6年11月4日,****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依法作出(2026)赣09破申5号《决定书》,决定对****(以下简称“宁新新材”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6)赣09破申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市****事务所、****事务所担任宁新新材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尽快推动宁新新材预重整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宁新新材预重整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中介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选聘目的

为全面清查宁新新材资产情况**利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充分识别宁新新材的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为临时管理人指导宁新新材引进重整投资人、组织各方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提供依据。

三、参选机构条件

(一)审计机构的参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相关专业报告的资质;

2.审计机构及派驻人员近三年内(2023年****公司审计的资格和经验;

3.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公司审计业务遭受行政处罚;

4.与宁新新材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评估机构的参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出具资产评估、偿债能力分析等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2.评估机构及其派驻人员近三年内(2023年****公司评估的工作经验;

3.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公司评估业务遭受行政处罚;

4.与宁新新材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财务顾问的参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备就服务范围内相关事项发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2.参选机构及其派驻人员近三年内(2023年****公司预重整或重整财务顾问的工作经验;

3.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业务遭受行政处罚;

4.与宁新新材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对宁新新材以及****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并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宁新新材要求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2.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宁新新材要求,****公司或特定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4.为预重整事项相关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

5.如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需继续承担重整期间的相关审计工作;

6.根据宁新新材预重整、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为宁新新材合并口径范围内全部资产的价值评估服务,并根据需要,****公司为口径,分别按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出具资产专项评估报告;

2.为宁新新材纳入破产重整范围的资产中的担保物、融资租赁物等特定资产提供专项价值评估服务,并根据需求出具单项资产价值的专项评估报告;

3.在审计基础上分别出具****公司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根据宁新新材预重整、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协助对宁新新材的股票进行估值,并出具股票估值报告(如需);

2.协助就出资人权益调整后股****交易所进行沟通并出具专项意见;

3.根据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对出具的专项意见进行完善、解释和说明,并回答债权人、出资人等的询问;

4.协助临时管理人与证券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如需);

5.协助公司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其他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实际需要财务顾问协助的事项,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聘用协议为准。

五、投标文件与要求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中介机构,应于2026年11月13日(周五)18时前提交参选材料,参选材料可通过PDF电子版先行发送至临时管理人电子邮箱(****@163.com),但需以邮寄或线下提交方式送达(以寄出或线下提交时间为送达时间),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本为准。

(一)基本要求

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设置任何假设条件或生效条件。

(二)具体要求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报名机构成立时间,规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机构专业人员的人数(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2.从业经验。申报审计、评估机构的,须提供2023****公司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相关服务案例;申报财务顾问的,须提供2023年****公司财务顾问的相关服务案例(案例材料应当列明案件类型、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工作方案等内容,并随附相应证明材料)。

3.团队名单。报名机构需出具拟派驻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名单的承诺书,并附成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资历情况、学历、主要业绩情况及其专业资格、职称证明材料等。

4.工作方案。根据现有公开数据,就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能否按选聘要求出具相关报告等。

5.报价方案。参选机构充分考虑工作范围后,提交非固定报价方案,需明确根据未来被纳入重整范围主体数量的不同计算报价的依据,报价应当包含税费和差旅费等费用。

6.竞争优势。参选机构在推动相关工作高效、顺利开展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7.附件。至少包括如下资料:

(1)报名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

(2)联系方式确认书(见附件2);

(3)承诺函(见附件3);

(4)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必要情况下,临时管理人可要求参选机构对参选文件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周五)18:00前

提交地点:**省**市奉****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墨都大厦

联系人:宁新新材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90****4249、190****9599

联系邮箱:****@163.com

提交份数:纸质版材料需提交正本一份,副本5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文件一套,不区分正副本。

六、中介机构的评审与选定

临时管理将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书面综合评议,确定最终的中介机构。

(一)评审会的召开方式及时间地点

评审会拟于公告期届满后三日内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评审会将分别召开。如因特殊原因,需采用线上方式召开评审会的,临时管理人将于召开前另行通知。

(二)评审会流程及评审标准

评审会将分三场进行,分别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评审会的主要流程如下:

1.第一步,临时管理人向评审委员分发参选机构的投标文件;

2.第二步,****委员会对参选机构进行投票;

3.第三步,计票并确定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

七、选定机构并签订协议

在评审会选定中介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及时向**中院报告选聘结果,并指导宁新新材尽快就报价、工作时间、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质量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同时安排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招募事项,****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遴选的意向中介机构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如后续**中院裁定受理宁新新材重整,各中选中介机构应继续承担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

热忱欢迎各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本项目。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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